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选择题答案解析(7)

发布时间:2020-08-15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考试科目《理论法》的选择题答案解析,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BCD

[疑难辨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务院的组成和职权,难度不大。B项需注意国务院常务会议与全体会议组成人员的区别。C、D项历来是考查重点,务必准确记忆。

【解析】根据《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第88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故A项错误,B项正确。

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故C、D项均正确。

2.2018年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签署,于2018年3月2日公布,该条例应当在下列哪些载体上刊载

A.国务院公报

B.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C.全国范围的报纸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答案】ABC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在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据此ABC选项正确。

本题答案为ABC。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的选择题答案解析,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请回答以下97-100题。

假设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李大民与张小丽离婚,李大民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依法改判离婚
B:只能将案件发回重审
C: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D: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依法改判
答案:C
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选C。


调解可以法院主动进行,A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BC正确。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调解离婚的要制作调解书。D错误。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选C。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A项正确。离婚诉讼中一审二审财产分割事项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进行再审,而原审没有处理的,只能另行起诉,法院不得再审。C项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D项情况不得申请再审,应选。

达成基金管理公司于2012年4月23号开始发售达成蓝筹稳健基金,该基金于同年10月14日募集完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达成基金管理公司运用该基金可以从事下列哪项业务?()

A:代销某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B:向某合伙企业投资
C: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
D:向新世界百货商场发放贷款
答案:C
解析:
【考点】基金的募集、交易与运作。详解:《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3条规定: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1)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因此,C项正确。该法第74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一般来说,基金财产只能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投资于其他证券品种需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行规定。A项投资业务为《证券投资基金法》所明确禁止。B项中如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符合法律规定,B项没有作此区分,因此也不正确。D项没有明确是否违反规定,故也无法确定必选,排除。

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中,不正确的是哪一个?

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制定自治条例的议案
B、乡级人民代表大会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
C、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质询案
D、乡级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请组成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答案:D
解析: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故A对。根据该法第28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故C对。根据该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乡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1/5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故B对。该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席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据此可知,乡级人大无权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故D错。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