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必看:江苏省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0-07-20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控制进入常态化,各省市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也在陆续恢复当中。因此,近期有考生留言询问江苏省2020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这方面的信息,不清楚的小伙伴不妨来看看哦。
2020上半年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定报名时间1月8日9:00-2月13日16:00,受疫情影响,江苏推迟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5月10日,预计考试时间2020年08月22日-2020年08月23日。
(注:受疫情影响,原定于6月20-21日举行的2020年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时间推迟,预计延迟至8月22-23日。)
以下为2020上半年江苏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部分内容:
一、 2020年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月8日9:00-2月13日16:00 (现4月15日-5月10日)
资格审核时间:1月8日9:00-2月20日16:00(现04月20日-05月14日)
网报考生缴费时间:1月8日9:00-2月23日16:00(现04月15日-05月17日)
考试时间:3月22日(现预计08月22日-08月23日)
二、2020年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
2020年我省组织开展的统考职业全部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各市须在考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三、2020年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流程
个人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期间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界面(http://120.26.132.5:8110/ostaoa)进行报名。
考生所报考等级须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打印报名审核表并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日期内,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网上交纳考试费即完成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信息不得更改,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个人网报申请退费考生须在缴费截止日期前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提取。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另应无锡市和连云港市财政新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的要求,无锡、连云港未开通个人网上报名通道,网报考生如选择上述地区,请联系有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
四、2020年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照片要求
个人网报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分辨率应大于等于150像素×2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以上就是江苏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相关信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各省市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有所不同,小伙伴们在报名时要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准备参加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小伙伴都能顺利通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人力资源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般来说,地区分布越广,管理的复杂程度就越( )。
A.高
B.低
C.不确定
D.不变
调查企业从业员工现状的内容包括( )。
A.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员工及其人数
B.确定五年内退休的员工及其人数
C.通过培训即可晋升上级职位的员工及其人数
D.被企业开除的员工及其人数
E.因工作态度不好必须实施培训的员工及其人数
调查企业从业员工现状的内容包括:①确定五年内退休的员工及其人数;②通过培训即可晋升上级职位的员工及其人数;③因工作态度不好必须实施培训的员工及其人数;④因工作技能和绩效不佳而不能提升的员工及其人数等。
以下关于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它以雇员为制定的主体
B.它以企业为制定的主体
C.它的制定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
D.它的制定程序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参与
E.它以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
【解析】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以企业为制定的主体,以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企业范围内适用。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制定程序虽然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参与,但是最终由单位行政决定和公布。
以下不属于部门结构设计原则的是( )。
A.以关系为中心
B.以成果为中心
C.以工作和任务为中心
D.以层次为中心
D【解析】部门结构模式主要有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超事业部制、矩阵制等。各种模式都有自身的组合原则,如以工作和任务为中心、以成果为中心和以关系为中心等组织结构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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