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履行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于某类合同或某种情形,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必须共同遵守的具体准则。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首先,当事人协议补充;其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再次,以法律的补充性规范确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履行地点约定不明

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行为的地点。在履行地点为履行,只要适当,即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在其他地点为履行则否。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约定不明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事后协议约定或法律补充性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5.履行方式不明确

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权益有密切关系,履行方式不符合要求,可能造成标的物缺陷、费用增加、迟延履行等后果。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提前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部分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四、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规则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相对性)

五、由第三人履行债务规则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不是合同当事人。

六、债权人发生变化时履行规则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
答案:B
解析:
刑事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本题中,ACD三项均体现了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征,但是,B项未体现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征。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船舶撞坏乙的船舶,则乙就其损害赔偿对甲的船舶享有留置权
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
C: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仅在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
D:同一船舶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其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为准
答案:B
解析:
【考点】船舶抵押【详解】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撞坏乙的船舶,属于侵权行为,不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不履行到期债务,所以,乙不享有留置权,A选项错误。《海商法》第12条规定,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船舶抵押权设定只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不要求登记,只不过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C项错误,B选项正确。《海商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D选项错误。

甲、乙因煤炭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理 过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接受调解,调解过程中, 甲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了违约的事实,并提出一定 的赔偿数额,后双方因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而未达 成调解协议,法院恢复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法院应当至少支持甲承担调解过程中提出的 赔偿数额
B.甲对违约事实的承认不得在诉讼中作为对甲 不利的证据
C.对于甲违约的事实,乙免除举证责任
D.甲应当对自己没有违约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C,D
解析:
。依据《民事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甲 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承认的违约事实,不应当在其后 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B项正确。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答案:D
解析:
【考点】借款合同与抵押关系的区分;不可抗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详解】在本案中,张某与银行之间有两种民事法律关系。张某向银行贷款,两者构成借贷合同关系;以房屋设立抵押,两者形成抵押关系;房屋为抵押物。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其仅使抵押物消灭,使银行的抵押权消灭,但是并不影响当事人间的借贷合同关系,银行仍然享有债权。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张某应该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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