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28)

发布时间:2020-08-28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练习题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8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做法符合该要求的是:

A.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某省对列入不良记录逾期不改的药品生产企业,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

B.某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

C.某省交管部门开展校车整治行动时,坚持以人为本,允许家长租用私自改装的社会运营车辆接送学生

D.某市推进综合执法,为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要求无条件在所有领域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

【答案】AB

87.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

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

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

【答案】AB

88.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

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

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

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

【答案】BD

89.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经鉴定为重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

B.此案表明判例不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

C.被告律师运用了类比推理

D.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答案】BC

90.“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

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

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

【答案】C

今天的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15%的份额。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
A: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
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D:提前1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8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C选项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合伙企业对丁企业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0条规定,甲清偿数额超过自己应承担的比例,只能根据约定的比例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即只能向乙丙各追偿1万元,不能向乙追偿2万元或向丙追偿2万元。因此C选项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2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A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C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5条规定,合伙企业成立时并不要求有限合伙人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所以D选项不正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69条的规定,A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B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0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的说法正确。有限合伙人可以比较自由地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或出质合伙份额,但是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或出质合伙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5条规定可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第82条可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B选项应选。第70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A选项不应选。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不应选。第7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D选项不应选。

下列关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治州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应以汉语为通用语言
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须经国务院批准
D、民族自治地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答案:C
解析: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因此,A项错误。该法第21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因此,B项错误。该法第2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因此,C项正确。该法第31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因此,D项错误。

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①⑤正确

B.②④错误

C.②⑤正确

D.③⑥错误


答案:A,D
解析:
ABC项:①《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该项认为“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正确。②《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公证法》 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辞退和开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并未规定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故该表述错误。④《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该项认为“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正确。⑤《检察官法》第33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检察工作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二)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该项认为“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正确。故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③《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该项认为“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错误。⑥《律师法》第1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该项认为“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错误。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下列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20年,可续展一次  
B.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续展两次
C.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20年,可续展十次  
D.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续展任意次
答案:D
解析:
续展申请须经商标局核准。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自上一届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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