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证人的规定。

A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因此,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或精神健康状况与待证事实相适应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A项正确。

B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因此,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B项错误。

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C项正确。

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是说明此种情况下郑艳东证明力较低,即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D项正确。

2.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答案】ABD

【解析】

A选项,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后果,这种后果只在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才发生作用。A项正确。

B选项,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是当事人,且在针对单一诉讼请求时,证明责任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可能由双方当事人承担。B项正确。

C选项,事实真伪不明与当事人是否提供证据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只是当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利,而非必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C项错误。

D选项,证明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是由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预先确定的,在诉讼中不存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相互转移证明责任的问题。D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纠集十余人对乙进行报复,其通过手机微信的群聊功能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打架的过程中,现场一片混乱,乙不知道被何人拿刀捅死,现已无明确证据查清这一事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不应认定为主犯
C.所有在现场参与打架的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所有在现场参与打架的人都构成聚众斗殴罪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聚众斗殴罪的认定。甲虽然没有直接参加斗殴,但其在整个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B选项错误。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如果只是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那么只有实施该严重暴力的人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其他的人仍然定聚众斗殴罪,C选项错误。聚众斗殴罪是故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要认定为聚众斗殴罪,D选项错误。

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哪几项?( )

A.被告正在我国旅游
B.被告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C.被告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
D.合同是在我国签订的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管辖。依《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各选项中只有A不符合第265条的规定。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答案:D
解析:
A项中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应属于类推解释。故A不正确。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显然缩小了此处人的外延,属于缩小解释。B项说法错误。我国现行刑法明文禁止类推解释,另外变造货币是独立罪名,无须类推解释。C项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D。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答案:C
解析:
【考点】税务登记【详解】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故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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