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24)
发布时间:2020-08-24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万元,分给王某5000元。(事实三)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从抽油烟机中窃走金饰,破除刘某对金饰的占有,构成盗窃罪
B.王某未经李某同意,窃取李某与其共同占有的金饰,应构成盗窃罪
C.刘某客观上已将抽油烟机及机内金饰交给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取走金饰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D.刘某将金饰遗忘在抽油烟机内,王某将其据为己有,是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构成侵占罪
【答案】A
【考点】盗窃罪;侵占罪
【解析】金饰并非委托保管之物或遗忘物、埋藏物,仍视为刘某的占有物。王某秘密窃取,成立盗窃罪。
2.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接过金饰,协助王某拒不返还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的帮助犯
B.李某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重伤)罪
D.王某利用李某打伤刘某的行为顺利逃走,也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罪
【答案】B
【考点】帮助犯的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后抢劫的认定
【解析】A项错误,B项正确。李某为王某的盗窃提供事后帮助,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项错误。如果是王某打的,转化为抢劫。但李某并不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不符合269条规定,不成立事后抢劫罪。
D项错误。王某并没有在盗窃后为抗拒抓捕或窝藏赃物对刘某使用暴力,对李某使用暴力也没有形成合意,不成立抢劫罪。
3.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D.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万元
【答案】AD
【考点】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解析】A项正确。李某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郭某高价购买,成立诈骗罪。
B项错误。李某之前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已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又使用暴力将刘某打倒并携带金饰逃走。该金饰也视为李某犯罪所得。李某不属于代为销售赃物,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项错误。李某对王某有欺骗,但并没有因此骗得王某的交付,不成立诈骗罪。
D项正确。王某抢劫罪犯罪数额为1万元。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B.甲国政府可以直接向乙国政府提起外交保护
C.甲国政府可以在WTO起诉乙国政府违反其承担的WTO的相关义务
D.如果乙国政府在WTO被裁决败诉,WTO有权责令乙国修改其本国的法律
B项,不能直接外交保护,要用尽当地救济,B错误。
C项,甲国政府可以提起WTO诉讼,C正确。
D项,即便败诉WTO也无权要求乙国修改国内法,乙国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报复就可以了,D错误。
A.由于不动产的赠与应办理登记手续,所以该合同于6月3日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后成立
B.由于甲的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甲应负赔偿责任
C.该合同于6月3日成立并生效,但由于甲是将小楼无偿赠与给乙,所以小楼被烧毁也没有侵害到乙的利益,该赠与合同自动失效
D.该合同于3月5日即成立生效,但由于甲是将小楼无偿赠与给乙,所以小楼被烧毁也没有侵害到乙的利益,该赠与合同自动失效
讲解:《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本题的赠与合同于3月5日甲与乙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签订赠与合同时成立并生效。AC选项关于合同生效日期表述错误。《合同法》第189条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赠与人甲对其赠与的财产的毁损具有重大过失,且自变更登记后,该小楼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甲的行为造成乙财产的灭失,应对该小楼的毁损承担赔偿责任,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B.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
C.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通讯簿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D.丁将收藏的多封50年代的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信息)高价转让他人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据此可知50年代的信封因失去时效性,不再属于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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