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7-31)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在准备复习了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试题及答案,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66.根据《立法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D)

A.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可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B.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应按程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C.设区的市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应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市所在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国务院备案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或者建议

67.李某花2000元购得某省M公司生产的苦茶一批,发现其备案标准并非苦茶的标准,且保质期仅为9个月,但产品包装上显示为18个月,遂要求该公司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

A.李某的索赔请求于法有据

B.茶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公布并提供标准编号

C.没有苦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该省卫计委可制定地方标准,待国家标准制定后,酌情存废

D.国家鼓励该公司就苦茶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该公司适用,并报该省卫计委备案

68.某商业银行推出“校园贷”业务,旨在向在校大学生提供额度不等的消费贷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BCD)

A.银行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校园贷”业务,须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或备案

B.在校大学生向银行申请“校园贷”业务,无论资信如何,都必须提供担保

C.银行应对借款大学生的学习、恋爱经历、父母工作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D.银行为提高“校园贷”业务发放效率,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员可同为一人

69.某教师在税务师培训班上就我国财税法制有下列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AB)

A.当税法有漏洞时,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不允许以类推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

B.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统一为3%

C.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包括一次性竹制筷子和复合地板等

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使用权或管理权的当年,并按年申报缴纳

70.A基金在我国境外某群岛注册并设置总部,该群岛系低税率地区。香港B公司和浙江C公司在浙江签约设立杭州D公司,其中B公司占95%的股权,后D公司获杭州公路收费权。F公司在该群岛注册成立,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随后,A基金通过认购新股方式获得了F公司26%的股权,多年后又将该股权转让给境外M上市公司。M公司对外披露其实际收购标的为D公司股权。经查,A基金、F公司和M公司均不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F公司股权的转让价主要取决于D公司的估值。对此,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CD)

A.A基金系非居民企业

B.D公司系居民企业

C.A基金应就股权转让所得向我国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D.A基金进行纳税申报,我国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其应纳税收入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的话,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答案:C
解析:
甲和乙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了绑架并杀害丙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其中乙已满16周岁,其绑架并杀害丙的行为应以绑架罪论处。甲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其绑架并杀害丙的行为不能以绑架罪论处,而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甲和乙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乙虽未直接实施杀害丙的行为,但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部分行为全部责任,乙应当对共犯甲的共同犯罪行为负责,应当对其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故C错误,ABD均正确。应选C。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某县新建的批发市场进行招商,由于地段好,客流量大,所以本地商户蜂拥而上,某外地商户李某出价高所以抢得一个较好的摊位,令本地人恼火万分,他们唆使工商局工作人员陈某以不按时交纳管理费为名,强行将摊位的执照摘走
B:某市居民李某向市检察院举报本市公安局长陈某收受贿赂草菅人命,结果检察院检察人员段某为徇私情,将举报人的情况透露给陈某,导致李某被打击报复,造成二级残废
C:某市消协接到消费者举报某市场大量批发注水肉,遂组织工作人员将该市场封闭,结果造成无辜商户李某经济损失2000余元
D:某国有企业工人李某在日常作业中受工伤,按规定应得抚恤金5万元,但该企业以经营效益不好财政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该笔款项
答案: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对实际影响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工商局工作人员陈某强行将摊位的执照摘走,属于行政行为,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应选。公安局局长陈某对李某打击报复,是陈某的个人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故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排除B项。某市消协并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故其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排除C项。企业拒付抚恤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依法应经劳动争议仲裁后提起民事诉讼,排除D项。

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减刑程序。A选项考查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监狱无权侦查,A选项错误。B选项考查监狱内犯罪与发现漏罪的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308条第3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第273条第1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据此,B项所列情形非由监狱进行侦查,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据此,该命题过于绝对,实际上存在两种情况: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暂予监外执行由看守所提出,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C错误。D选项考查减刑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故D正确。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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