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备考2021年司法考试策略来了!

发布时间:2020-12-09


如何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样合理安排复习。小伙伴们是不是都很想知道呢!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了复习策略,一起来看看吧!

一、复习建议:

1.听1-2遍课件,通过真题消化吸收。

2.转变复习观念:重视、要拿分,不能放弃不学(切记)。

3.前期复习时找出考点,做好标记,考前一个月重点强化记忆8遍左右。

4.要重视、要拿分,全面、细致、多遍重复复习

5.结合教材,注重对基本概念的理解,考生只需静下心,认真把教材吃透即可

6.由于重复率高,考生一定要重视真题在备考中的作用

7.多读教材、讲义,形成体系,对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自己做一些总结性的笔记

8.做真题,帮助消化知识点,第二遍时多看错题解析

9.前期多花时间、后期少花时间,考前复习到5-8遍即可

10.围绕历年真题,全面掌握 考点(切记是全面复习)

11.重视对基本概念的学习,虽然不是考试重点,但必须要学(切记)

12.抓大放小,不求面面俱到。通过对比掌握考试重点,拿到基本分即可

二、夯实基础:

看书、听音频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清楚。每学完一章都要做该章节的笔记,这样才能够让知识点在脑海中更加深刻,“笔记”就是一个致命失误,如果不好好做笔记,会导致该章节的内容学不懂,然后就一直拖欠 ,让自己形成不做笔记的坏习惯。

三、查漏补缺:

很多人将司法教材知识学完一遍,只求一味的做题,为了做题而做题。忽略错题回顾,这样不行的。做完题目之后,不要光对答案,对完答案之后还要反过来分析题目为什么错了,找出自己做错的原因。

四、做最近六年真题:

每一年的套题都要按照实战来对待,争取做两遍,多多益善。老师要求每一卷都要达到90%的正确率,也就是每一卷都要135分以上。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B.借款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据此可知,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本案中,乙与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均是“冒用”甲的名字签字,而非以乙自己的名字签字。乙的行为不是无权处分,而是无权代理。因此,该抵押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选项B错误。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本案中,乙、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选项C错误。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应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处理,甲对该100万元借款不负连带还款义务。选项D正确。因乙的行为不是无权处分行为,而是无权代理行为,丙也就不能善意取得。因此,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提示】本题有争议,乙虽为无权代理,但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若构成表见代理的话,抵押合同有效。另外,我们通常说“撤销”,一般指的是撤销某个法律行为,还不曾听说过撤销一个物权的说法。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警察将乙送医途中,因车辆故障致使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最终造成死亡结果,这一异常因素的介入已导致甲的伤害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因果关系的中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A错误。B选项中,乙的行为不属于异常因素,不能中断甲行为与丙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B错误。C选项中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错误。D选项中,乙的自杀行为属于异常因素,中断了甲投毒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D正确。应选D。

江苏省如皋市个体工商户刘某购买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小麦种子后,违反我国《种子法》关于种子的经营、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的规定,在既无生产许可证又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种植培育未经审定的小麦种子,收割后向周边市县的农户出售,并在包装袋上虚假标注种子品种、商标、公司地址等,使购买种子的农户遭受重大损失,刘某的行为构成何 罪?( )
A.构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
B.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行政处罚
D.非法经营罪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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