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知识点:法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的有关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的效力的含义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即人们必须服从法律,不得违反。

对法的效力的研究,形成两个视角。首先是人们为什么要遵守法律,法律有效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即法律为什么对人们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是现代西方法理学中法概念研究的核心内容。其次,在法律有效的前提下,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对哪些对象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即法律效力的范围。这是中国法理学关于法律效力研究的核心内容。

二、法的效力范围

广义的法的效力可以分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法律文件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人必须遵守。但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狭义的法律效力,也称之为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先于究竟与时间效力范围。

三、法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

2)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四、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根据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五、法的时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1.法的生效时间。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

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终止生效,即法被废止,指法的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

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

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3.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

这是由于: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不是因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

而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比如,著作权法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点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

A.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
B.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
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
答案:C
解析:
原则也是通过“法律语句”表达出来的,比如“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也是使用规范语句。故A项“一般不”说法错误。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故B项错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的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故D项错误。

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买方是某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

B.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

C.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

D.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选项 A 错误。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张某非法出售孙某个人信息的行为未侵犯孙某的身份权。选项 B 错误。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侵犯名誉权的表现主要为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使得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张某仅是非法出售孙某的个人信息,并没有因此使得孙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未侵害孙某的名誉权。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张某和某公司非法买卖孙某的个人信息,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某北京公司与某香港公司因玩具贸易发生 纠纷,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北京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香港公司赔偿因玩具不 合格造成的损失。在仲裁过程中,香港公司提出证据 保全的申请。对此,该委员会的下列做法正确的 是:( )
A.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 人民法院
B.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申请人所在地的中 级人民法院
C.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仲裁机构所在地的 中级人民法院
D.告知当事人直接向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答案:A
解析:
。此题考查涉外仲裁的证据保全。根据《仲 裁法》第68条的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 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 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甲公司欲购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B.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C.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丁可以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融资租赁合同虽具有租赁的性质,但其目的是融资,因此应当根据融资租赁的这个特点把握。如合同解除、标的物维修、标的物质量瑕疵及风险承担等问题原则上均与出租人无关。此时承租人还是要依照租赁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因此选项AB的说法正确,选项C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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