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1年司法考试《理论法》知识点: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发布时间:2021-07-07


随着时间的流逝,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相信同学们都在制定自己的备考计划了,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专业的考试知识点,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知识点: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一起了解一下!

一、法律部门

(一)法律部门的含义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由于社会关系复杂交错,彼此联系,因此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事实上,有的社会关系需要由几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如经济关系就需要由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调整。

法律部门是由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的。有的法律部门的名称与该部门基本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相同,如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和作为一个规范性文件的《刑法》。但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并不仅仅只有刑法典,还包括了所有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另一方面,就规范性法律文件而言,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往往并非仅包含一个法律部门的规范,可能还包含属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如《劳动合同法》本属于劳动法这一法律部门,其中第9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就是行政处罚的内容。

(二)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

(三)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项基本分类。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目前公认的公法部门包括了宪法和行政法等,与国家公权力的运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有关。私法包括了民法和商法,是调整和保护平等主体间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社会化”现象出现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部门,即社会法。保护的是既非国家利益又非私人利益的独立的社会利益。社会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

二、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七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目前正是备考法律职业资格的关键时期,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
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选项完全符合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外转让、书面通知、征求意见正好符合第2款法条中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股东股权的转让,不论对内对外,都是在股东与受让人之间进行的,公司只是对于转让的结果进行依法确认而已。股款不能付给公司。故C选项错误。《公司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工商变更登记是确定该转让能否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并非股东资格是否获得的前提条件。故D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属于安全审查内容的有(  )。

A.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
B.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
C.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
D.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
答案:A,B,C,D
解析: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1)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施的影响;(2)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3)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4)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5)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6)外商投资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答案:D
解析:
AB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故AB项正确。C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故C项正确。D项: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因此该项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是错误的,故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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