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1年司法考试《理论法》知识点:立法

发布时间:2021-02-18


考友们,随着时间流逝,我们渐渐地迎来了2021年司法考试,相信大家都在制定自己的备考计划,那小伙伴们知道考试相关的知识点吗?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专业的考试知识点,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知识点:立法。下面就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立法的定义

1.立法的概念: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

2.立法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立法概念与法律制定的含义是相同的,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也包括有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还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3.狭义的立法是国家立法权意义上的概念,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

二、立法的特点

1.立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

2.第二,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控;

3.第三,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4.第四,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活动;

5.第五,立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

6.第六,立法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会的利益倾向性。

三、立法原则

1.立法原则是指导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

2.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为:

(1)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

(2)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3)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

(4)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由此可以认为,当代中国立法的原则为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

好了,今日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关注,小伙伴们,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大家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的做法,正确的是:()

A.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参加的人为起诉人与选举委员会代表
B.申请宣告失踪,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D.若某公民在民事诉讼中被利害关系人提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原诉讼应当中止
答案:D
解析:
。考查特别程序的特殊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2条,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97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C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93条,D项正确。

★★ 信用证支付方式应由开证行承担独立付款责任,其付款义务不同于汇票付款人的义务。如果信用证规定使用汇票,依UCP600,有关该汇票的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该汇票的付款人是信用证的申请人
B.该汇票的出票人是开证行
C该汇票的出票人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D.该信用证只有在没有注明的情况下才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答案:C
解析:
。依UCP600第6条c项,信用证不得开成任何以申请人为付歉人的汇票兌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中,开证行审核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包括汇票,因而汇票不可能是由开证行自己出具的。A错,汇票的付款人应当是开证行,因为是银行信用。B错,出票人应当是受益人。D错,依UCP600,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

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
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
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答案:B,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竞业禁止条款与侵害商业秘密。 A项:《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法律并未强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保密费用,所以A项错误。
B项:《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据此,竞业禁止条款需要双方明确约定,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故B项正确。
C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据此,如果江某违约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第3项所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故C项正确。
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如果乙厂明知江某违反其与甲厂之间的保密协议而披露甲厂的秘密技术,仍然使用该秘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故D项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
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宪法》第67条第17项和第80条的规定,特赦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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