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试题(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
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
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
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考点】保证
【答案】A
【解析】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三笔还款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保证期间届满日分别为2013年1月31日、3月1日、4月1日。甲公司只在2013年3月15日主张保证责任,则丙公司仅保证第三笔300万元主债权,前两笔主债的保证责任消灭。A项正确,当选。B、C两项错误,不当选。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因此,甲、乙公司擅自展期,但丙公司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依然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本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依然存在。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某贪污案,为查明账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
A.以保证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
B.严格规定争端解决的时限
C.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
D.禁止交叉报复
B、民主立法
C、注重效率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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