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每日一练(2020-09-13)

发布时间:2020-09-1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

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贵任

【答案】ABD

【考点】举证责任的分配

【解析】

AB选项,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中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事实,被告宏大公司的侵权行为和自己的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所以A、B项正确。

C选项,机动车侵权属于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一方无需证明自己有无过错,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C选项错误。

D选项,被告宏大公司为反驳原告提出齐某有主观故意,被告宏大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A.人身关系案件

B.涉外民事案件

C.海事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

【答案】ABD

【考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解析】

《适用解释》第273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第275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知识产权纠纷;

(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根据这两个条文的规定,小额的海事海商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故C项应予排除;而人身关系案件、涉外民事案件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故A、B两项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很明显,发回重审的案件要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故D项当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公司系一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仲裁裁决作出后,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同时申请人B公司则向中级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中级法院遂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经过审查,法院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的可被撤销的理由。此时,对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

A:恢复执行
B:不再执行
C:对A公司作出处罚并继续执行
D:重新裁决
答案:A
解析:
【考点】仲裁裁决的执行中的特殊程序。详解:《仲裁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所以,A项正确。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A:江某
B:李某
C:李某和江某
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高某因与伊某的母亲有仇,故意致15岁的伊某重伤。在法庭开审理该案件时,伊某的母亲请求法庭判决被告人赔偿伊某医疗费等人民币3200兀。请问,伊某的母亲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诉讼参与人
B:法定代理人
C:证人
D:辩护人
答案:A,B
解析:
因为伊某是未成年被害人,故其监护人母亲是其法定代理人,也属于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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