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每日一练(2020-09-12)

发布时间:2020-09-1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练习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居民甲经主管部门批准修建了一排临时门面房,核准使用期限为2年,甲将其中一间租给乙开餐馆,租期2年。期满后未办理延长使用期限手续,甲又将该房出租给了丙,并签订了1年的租赁合同。因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

B.甲与丙的租赁合同无效

C.甲无权将该房继续出租给丙

D.甲无权向丙收取该年租金

【考点】房屋租赁合同

【解析】

甲经批准修建临时门面房,核准使用年限内出租给乙,甲、乙的租赁合同有效,故A项错误。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故B项正确,C项正确。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无权向丙收取该年租金。故D项正确。

【答案】BCD

2.居民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经甲同意对承租房进行了装修并转租给丙。丙擅自更改房屋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受损。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无论有无约定,乙均有权于租赁期满时请求甲补偿装修费用

B.甲可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可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D.甲可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租赁合同转租合同相对性

【解析】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释》第1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只有另有约定时,才可能涉及到补偿装修费用,故A项错误。

甲乙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乙丙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但甲丙之间并无租赁合同关系,甲不能向丙主张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

甲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丙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属于对甲所有权之侵害,故甲的主张侵权请求权,C项正确。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乙因丙之原因对甲违约,应当由乙对甲承担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

【答案】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甲将车辆交给乙。双方未办理车辆的过户登记。此后,10月8日,甲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车辆的过户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将车交付给乙后,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C.由于该车的转让没有登记,乙没有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乙虽然基于交付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丙,该车的所有权应归丙

答案:B
解析:
考点:一物二卖、无权处分
讲解: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甲将汽车交付给乙。《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交付是包括汽车在内的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要件,故乙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B项正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登记仅仅是特殊动产变动的对抗要件而不是生效要件,故不登记不影响物权变动,C项错误。
关于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涉及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问题。《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A项错误。《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善意取得不光要求买受人善意,而且要求完成物权变动的相应公示。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是交付而不是登记,因为甲没有将汽车交付给丙,丙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不能取得所有权,D项错误。

根据《条约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谈判代表一般须持有被授权进行谈判的“全权证书”,但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正副部长等则无须出示“全权证书”
B.条约约文的起草必须由双方共同提出约文草案
C.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保留须经接受保留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同意才可撤回
D.联合国不把登记作为条约生效的要件

答案:D
解析: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C.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D.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

答案:C,D
解析: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 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A项错误,不当选。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位阶由高到 低排列养:(1)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2)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3)本级地方性法规 本级 地方政府规章;(4〉省级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 较大的市的地方政府规 章。处于同一位阶的是:(1)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处于同一位阶,即部门规章=地方性 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2)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处于同一位阶,即较 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3)授权立法=法律。故B项错误,不当选。根据《立法法》第 81条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 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故C项正确,当选。根据《立法法》第84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 定除外。故D项正确,当选。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