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

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

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A项:该项考查《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义务与责任。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由于天灾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免责。同时,除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的火灾外,承运人对火灾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免责。由此可知甲公司对该雷击造成的货损不承担责任,A项错误。

B项:该项考查无正本提单交货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由法条可知B项错误。

C项:此选项与B选项考查内容相同。《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法条可知,正本提单持有人丙公司有权要求承运人甲公司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人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项正确。

D项:该选项考查内容同B项。《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由法条可知,在承担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责任时,承运人甲公司应赔偿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D项错误。

2.甲乙二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非歧视原则,并将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乙国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仍可因其相关性而作出裁定

B.甲乙二国在解决争端时必须经过磋商、仲裁和调解程序

C.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采用的是“反向一致”原则

D.如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上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WTO的争端解决制度。

A项: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专家组不能对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作出裁定,即使相关专家提出了这样的主张。A项错误。

B项: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必须经过磋商程序,但仲裁与调解不是,B项错误。

C项: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只有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同意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才无法通过。即“反向一致”原则。C项正确。

D项:争端解决机构并不亲自审理案件,它是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协助下提出建议、作出裁定,只是通过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解决争端报告。因此,若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不能向争端解决机构上诉,D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某乙(现役军人)在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过程中,被某甲以暴力的手段拘禁在家中,并将其捆绑以阻碍某乙离开,使某乙不能完成上级交代的军事任务。某甲的行为:()
A: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B:构成阻碍军事行动罪
C:构成妨害公务罪
D:构成非法拘禁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破坏军事通信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刑法》第369条。详解:本题事实上存在想象竞合问题,即在破坏军事通信罪和盗窃罪之间存在着竞合。破坏军事通信罪,是指故意破坏军事通信的行为。本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存在法规竞合的关系。其区别是:(1)犯罪客体不同:前罪的犯罪客体是军事通信保障秩序,后罪的犯罪客体是非军事通信保障秩序;(2)对象不同:前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军事通信设备,而后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用电信设施。本题中张某偷剪国防通信线路电缆,价值2万多元,致使通信中断5个多小时,这一行为实际上触犯了两个罪名,即盗窃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这两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断,而破坏军事通信罪处刑较重,所以对张某应以破坏军事通信罪定罪处罚。故本题应选C项。


【考点】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其他罪的区别。详解: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指故意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区分的关键是行为对象不同:前者为正在执行职务的军人,后者为军人以外的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考点】破坏军事设施罪与其他罪的区别。详解: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构成本罪并不要求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本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不同。


【考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其他罪的区别。详解: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冒充的对象不同,行为人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者职衔以骗取财物时,同时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从一重罪的原则定罪处罚。


【考点】犯罪构成。详解: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战时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多次实施煽动行为的;煽动指挥人员或负有重要职责的人员逃离部队的;煽动多名军人逃离部队的;因煽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

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B.属于国家内政
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D.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区划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属于国家内政,国际社会应予以尊重,任何国家都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行政区划。故A、B、C项均正确。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这些条文规定了行政区域划分机关。但除此之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也有相关规定。故D项错误。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定期间指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其为绝对不可变期间
B.小刘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服准备上诉,恰巧上诉截止时间最后一日为9月10日教师节,则其截止时间顺延1日
C.小温在上海T作,某次其在广州出差,使用旅馆内的劣质棉被过敏,为此花费医疗费用1000元。小温在广州起诉该旅馆后回上海工作。则在该案开庭期间,小温从上海往返广州的在途时间均不计算在期间之内
D.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答案:A,B,C
解析:
A项错误,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2条第3款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目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则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在计算期间时应计入内。教师节不是法定节假日,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款规定的“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指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内,但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应当计算;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款的规定,民诉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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