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2)
发布时间:2020-09-2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一起来看看吧!
二、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相互取证
(一)调取证据的范围
内地法院与香港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可以相互委托提取证据。
1.内地法院可委托香港法院调取证据的范围包括:
(1)讯问证人;
(2)取得文件;
(3)检查、拍摄、保存、保管或扣留财产;
(4)取得财产样品或对财产进行试验;
(5)对人进行身体检验。
2.香港法院可委托内地法院调取证据的范围包括:
(1)取得当事人的陈述及证人证言;
(2)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
(3)勘验、鉴定。
(二)联络机关
双方相互委托提取证据,须通过各自指定的联络机关进行。其中,内地指定各高级法院为联络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指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为联络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指定的联络机关委托提取证据。
(三)材料要求
委托书及所附相关材料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内地人民法院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提取证据,应当提供加盖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印章的委托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委托内地人民法院提取证据,应当提供加盖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印章的委托书。
(四)程序
受委托方应当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安排取证。委托方请求按照特殊方式提取证据的,如果受委托方认为不违反本辖区的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委托方请求的方式执行。
(五)委托方司法人员的参与
如果委托方请求其司法人员、有关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律代表)在受委托方取证时到场,以及参与录取证言的程序,受委托方可以按照其辖区内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考虑批准。批准同意的,受委托方应当将取证时间、地点通知委托方联络机关。
(六)期限
受委托方应当尽量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受托事项。
(七)费用
受委托方因执行受托事项产生的一般性开支,由受委托方承担。受委托方因执行受托事项产生的翻译费用、专家费用、鉴定费用、应委托方要求的特殊方式取证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非一般性开支,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受委托方认为执行受托事项或会引起非一般性开支,应先与委托方协商,以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受托事项。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B.银监会可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C.国家工商总局可吊销该公司的金融许可证
D.银监会可取消陈某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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