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1年司法考试《理论法》知识点:法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1-05-19


同学们,随着时间的流逝,2021年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即将开启,相信大家都在制定自己的备考计划了,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专业的考试知识点,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知识点:法的效力。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的效力的含义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即人们必须服从法律,不得违反。

对法的效力的研究,形成两个视角。首先是人们为什么要遵守法律,法律有效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即法律为什么对人们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是现代西方法理学中法概念研究的核心内容。其次,在法律有效的前提下,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对哪些对象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即法律效力的范围。这是中国法理学关于法律效力研究的核心内容。

二、法的效力范围

广义的法的效力可以分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法律文件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人必须遵守。但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狭义的法律效力,也称之为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先于究竟与时间效力范围。

三、法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

(2)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四、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根据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五、法的时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1.法的生效时间。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

(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终止生效,即法被废止,指法的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

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

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3.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

这是由于: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不是因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

而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比如,著作权法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你的备考计划吧,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国公民大卫到乙国办理商务,购买了联程客票搭乘甲国的国际航班,经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转机到乙国。甲国与我国没有专门协定。根据我国有关出入境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大卫必须提前办理中国过境签证
B.如大卫在北京机场的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可免办中国入境签证
C.如大卫不出北京机场,无论其停留时间长短都可免办中国入境签证
D.如大卫在北京转机临时离开机场,需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出境入境管理法》。ABC项,本题出题时是对《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外国人入境手续的考查,按照替代该法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2条第3项的规定:“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可以免办签证。”所以B项正确,A项、C项错误。
D项,第23条第2项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需要离开口岸,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所以D项正确。

下列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说法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B.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C.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实施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D.宗教信仰自由仅指选择信仰宗教的自由
答案:D
解析:
考查宗教信仰自由。D选项错误。宗教信仰自由也包括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马某平时总嫌弃自己相貌不够美,为整容瞒着父母私下向表姐韦某、朋友王某各借款2万元做手术费用。后马某整容成功,并成功在外省找到一份工作,为了隐瞒自己的历史,对自己从前的熟人一律回绝,对韦某和王某也避而不见,绝口不提还钱的事。王某在一次出差途中偶遇马某,向马某要钱不成,回到老家便与韦某协商,将自己的2万元债权以1.2万元转给韦某,打算由韦某出面向马某索要。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王某向马某要钱,则韦某的诉讼时效并不因此中断
B:王某向马某要钱,则王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C:王某的债权转让后,韦某的诉讼时效从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之曰起中断
D:王某的债权转让后,韦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告知马某之日起中断
答案:C
解析:
王某向马某主张权利,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但韦某的债权诉讼时效不受王某主张的影响。再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因此本题C应选。@##

某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有几个人在县城路上打架,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将几个人带回公安局,并收集了现场目击者的一些证言,公安机关在对此案进行审查后,发现案件具备哪些条件时,应当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

A:查明参与这次事件的有刘某、胡某、张某、王某四人,围观群众数十人
B:查明事件起因是刘某与胡某、张某有矛盾,遂纠集王某蓄意殴打胡某、张某,对方还击,非随意打闹
C:查明胡某在打斗中头部受伤,不省人事,应属重伤
D:刘某与胡某、张某产生矛盾的原因是感情纠纷,刘某认为胡某和张某破坏其家庭
答案:B,C
解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B项说明刘某与王某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行为,是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C项说明刘某与王某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属于故意致人重伤的情形,依法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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