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高频考点如何备考

发布时间:2021-11-07


民法和刑法是法考中理论性比较强的科目,没有基础的同学学习起来是比较难的。法考界一直流传着“得民刑者得天下”的俗语,这句话从侧面印证了法考民法科目的重要性以及超高的分值占比。考生在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时,一定要花时间、花精力投入到民法科目的备考复习中。那各位考生知道民法的高频考点,知道如何备考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民法的高频考点和备考方案。

首先,要了解民法在法考中所占分值比重。法考是在2018年从司法考试演变而来,历年来,法考所占分值比重都是比较高的。在2020年,客观题中民法所占分值有48分,主观题中民法所占分值有34分;在2019年,客观题中民法所占分值有47分,主观题中民法所占分值有34分;在2018年,客观题中民法所占分值有49分,主观题中民法所占分值有33分;由此可见,民法所占分值之重。

然后,给大家分享民法的高频考点。民法的高频考点有:

1、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效力待定、可撤销与无效

2、物权变动基本制度:登记(预告登记、更正与异议登记)、交付、善意取得。

3、担保问题:(1)人保、物保与定金担保(2)以签订买卖合同的形式为债权设定担保

4、合同履行:代为清偿、代物清偿(抵债协议、让与担保和后让与担保)、履行中的抗辩权

5、合同保全:代位权与撤销权

6、合同主体变动(债权让与、债务承担)与内容变更

7、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极为重要)

8、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重点)、融资租赁合同、民间借贷、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理合同。

9、侵权法规定的特殊侵权、多数人侵权

10、婚姻效力、夫妻财产关系、离婚时的债务清偿

11、遗嘱的形式、法定继承

12、法人制度:责任问题与商法中公司法结合

最后,制定学习计划。每个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能力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比如:多少天把民法学完,每天的学习内容,每周的学习目标等,都要具体详细,而且做到,以免拖延进度。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本项目下外汇收支的有()。

A.境内居民吴某投资B股所得股息
B.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美国摩根士丹利公司股权的价款
C.日本政府向我国地震灾区提供的经济援助
D.世界银行向中国政府提供的农业项目贷款
答案:B,D
解析:
投资收益主要是利息、红利等属于经常项目,因此选项A属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在资本项目下发生的外汇,即资本项目外汇。经常转移也称单方面转移,是资金或货物在国际间的单向转移,不产生归还或偿还问题。具体包括个人转移和政府转移,前者指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或赔偿等,后者是指政府之间的军事、经济援助、赔款、赠与等,因此选项C是属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下列有关生育保险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B.生育费用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C.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D.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答案:C
解析:
考查生育保险。法律依据为《社会保险法》第54~56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产假时,享受生育津贴。怀孕期间不享受津贴。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