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占有的分类

发布时间:2020-09-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占有的分类,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所谓本权或权源,是指占有人对某物进行占有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一是法律规定,如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的占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的占有、质权人对质押财产的占有。二是合同约定,如基于租赁合同占有租赁物,基于保管合同占有被保管的财产。

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窃贼对赃物的占有,或侵夺之人对他人财产的占有。

物权人不得对有权占有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但可以向无权占有人主张。债权人非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不得主张留置权。

有权占有向无权占有的转化:如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的占有为有权占有;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同意续租,此时承租人继续对房屋的占有转化为无权占有。

二、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依据占有人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可以进一步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不具有占有本权的占有。恶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不具有占有本权的占有。恶意占有只是对占有人知道其无本权的判断,并非代表着占有人主观上一定具有恶性,如拾得遗失物,拾得人属于恶意占有,但不一定具有主观恶性。

【例】甲抢走了(偷走了或拾得了)乙的手机,甲对手机的占有为恶意占有;甲将抢来的(偷来的或拾得的)手机赠与给不知情的丙,则丙对手机的占有为善意占有。

三、自己占有与占有辅助

自己占有,是指占有人亲自占有标的物。辅助占有,是指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如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受他人指示在事实上控制标的物。

占有辅助人虽然在事实上控制标的物,但并非民法意义上的占有人,不享有(或负担)基于占有而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发出指示的人才是占有人。

【例】甲雇乙开车,甲为占有人,乙不是占有人,只是占有辅助人。

四、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将自己当作所有人对物进行的占有。(1)占有人确为物的所有人;(2)占有人误信自己为所有人。如无效买卖合同中,善意的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3)占有人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如窃贼占有赃物。

他主占有,是指占有人将自己当作所有人以外的人对物进行的占有。根据债权或他物权对物进行的占有,如承租人、保管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质权人等的占有。

拾得遗失物之情形,拾得人有返还的意思的,属于他主占有;拾得人没有返还的意思,据为己有的,属于自主占有。

五、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直接占有,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直接对物进行实际控制。如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占有承包地、质权人占有质物等均属直接占有。

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并未直接占有某物,而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占有媒介关系”),对于直接占有人(“占有媒介人”)享有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如甲出租房屋给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

间接占有不能独立存在,直接占有可以独立存在。在存在间接占有时,直接占有人应为他主占有人,如果其为自主占有人,也就不存在所谓的间接占有。

【例】甲的手机被乙抢走(盗走) ,甲对乙虽然享有手机返还请求权,却不是手机的间接占有人。甲的手机丢失,被乙拾得,乙有返还意思的,乙为直接占有,甲为间接占有;乙没有返还的意思,据为己有的,乙为直接占有,甲的间接占有消灭。

间接占有人无须直接控制占有物,因而可以发生多层次的间接占有。

【例】甲将汽车出租给乙,乙将该车转租给丙,则丙为直接占有人,乙为第一层次的间接占有人,甲为第二层次的间接占有人。

【典型真题】

甲拾得乙的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把手机交给丁维修。修好后丙拒付部分维修费,丁将手机扣下。关于手机的占有状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丢失手机后,由直接占有变为间接占有

B.甲为无权占有、自主占有

C.丙为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D.丁为有权占有、他主占有

答案:AB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在下列选项中、①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②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③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急状态;④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什么?()

A、①②⑧④
B、②③
C、①②④
D、②④
答案:D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取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依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比较以上法条可知,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②、④两项。

下列有关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下级政府对于审计机关对其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B.本级政府对审计机关对其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审计决定不停止执行
C.对被审计单位不服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裁决的,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办理。裁决决定应当自接到提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D.国家事业组织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
A选项的说法符合《审计法》第16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款的规定,故A选项正确。B选项的说法符合《审计法》第16条的规定,但不符合《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款的规定。裁决期间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故B选项错误。 C选项符合《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2条的规定,故C选项正确。D选项符合《审计法》第19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3条的规定,故D选项正确。

对于合同的格式条款,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A.合同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该格式条款无效
B.合同格式条款与普通条款不一致的,应优先适 用普通条款
C.格式条款提供方对免责条款未尽说明义务的, 相对人有权请求撤销该格式条款
D.格式条款提供方对免责条款未尽提请注意义 务的,相对人有权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1条和《合同法解释 二》的规定,违反公平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与普通条款不一致的,应优先适用普通条款,未尽说明义务、提 请注意义务的,相对人有权请求撤销该格式条敖。本 题正确选项为ABC。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

A.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B.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C.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D.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E.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答案:A,B,C,D,E
解析: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②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③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④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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