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违章驾驶,致黄某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概括故意

D.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答案】BCD

【考点】交通肇事罪

【解析】

本案中,甲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向行驶,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成立交通肇事罪。由于甲逆向行驶的地点并非高速公路,不能适用相关司法解释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甲对交通事故的严重结果持反对态度,不可能存在故意。此外,虽然被害人乙也有违章行为,但交通事故系甲的违章行为导致,与乙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乙的行为不成立交通肇事罪。A正确,BCD错。

2.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肇事行为

B.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逃逸行为

C.对甲应适用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

D.甲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如实交待罪行的,成立自首

【答案】AD

【考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

【解析】

本案中,尽管甲肇事之后逃逸,但逃逸行为与胡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即使甲及时救助,也不可能防止胡某死亡结果的发生。故甲的行为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不能适用这种情形的法定刑。事实上,胡某的死亡属于甲交通肇事的行为导致,应归责于甲的肇事行为。当然,甲交通肇事后逃逸,数日后向警方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的,成立自首,但要适用“交通肇事后逃逸”情形的法定刑。AD选项正确,BC错。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手饰、现金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意赔10元。另悉,该《存包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则:( )

A.该《存包须知》属于格式条款
B.该《存包须知》并未订入合同
C.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个条款,但该条款无效
D.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部分,有效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格式条款的问题。依《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拟定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格式条款具有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本题中,存包须知为反复使用而拟定的条款,为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在顾客存包时能够清楚了解,应认为订入商场与每个存包顾客之间的存包保管合同之中,但该格式条款内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在现实中,如果申明该物品的价值,经验收确认的应按确认的价值赔偿,未申明的可按普通物件赔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专门委员会。下列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B、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C、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D、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答案:C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条第2款曾经修改过,将“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改为“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C项内容的表述仍然是未修改前的,故C是错误的。

某区司法局对律师甲作出处罚,甲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复议机关为某市司法局
B.甲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如甲要查阅有关材料,复议机关应提供必要条件
D.如复议期间区司法局改变处罚决定,甲不撤回复议申请,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答案:B,C,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审理。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2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35条第2款、第39条。

张某利用其任佛山市红太阳不锈钢加工厂 (个体工商)司机的职务之便,在该厂安排其独自一人开车将一批价值8万余元的不锈钢卷带送往本市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之机,将该批货物擅自变卖他人,并弃车携变卖款逃匿,后被抓获。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构成侵占罪
B.构成职务侵占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抢夺罪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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