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上位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

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

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

A、B两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属于“法律”范畴,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属于“行政法规”范畴,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A项正确,B项错误。

C、D两项:该条款内容属于法律概念,是法律条文中的技术性规范,而不属于“技术规范(警惕技术规范和技术性规范,两者概念有天壤之别)”,故C项错误,该条不是法律规则,就无所谓是任意性规则,故D项错误。

2.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

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

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

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A项:西周的婚姻制度中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A项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是该原则的体现。A项说法正确。

B项:“诬告反坐”原则自秦代以来被历朝沿用,《斩娥》中体现了该原则的适用,B项说法正确。

C项:我国古代有“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如清初的调查取证的重视,C项说法正确。

D项:中国历朝有“父母官”的传统思想,即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为民作主的做法,D项说法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C.最高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A,B,C
解析:
《监督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根据该条第2款,选项A正确。《监督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根据该款最后一句,选项B正确。
《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该条规定,选项C正确。
《监督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据此,撤职案表决采无记名投票方式,故选项D“记名投票”说法错误。

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哪一或者哪些?()
A.经济社会权利 B.人身自由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言论自由

答案:B
解析:
。人身自由是公民所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是其他自由和权利的基础。没有人身自由也就谈不上其他基本权利和自由。因此选项B符合题目要求。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B.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毒品犯罪。 A项,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问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即既可能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代卖),也可能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代购)。A选项的结论是“成立贩卖毒品罪”,说法不严谨。虽然司法部公布答案为正确选项,但与犯罪构成原理以及司法实践不一致。 B项,制造毒品指使用毒品原植物制作成毒品,包括精制、转化、调制毒品。同样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是制造毒品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故B项正确。 C项,非法持有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行为人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他人保管时,行为人为间接持有,他人为直接持有。故C项正确。 D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实施四个行为中多个行为时,也只成立一罪,如果走私、贩卖毒品不是同一宗,则数量累加;如果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则只成立走私、贩卖毒品罪,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故D项正确。

张三的一只名表3年前被李四偷走,2年多后李四向另一同行王五炫耀,被后者抢走戴在自己的手脖上已经过1年,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壳已经有多处明显划痕。期间李四多次向王五索要未果,现在张三获知一切详情。就现在三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B.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D.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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