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0)
发布时间:2020-09-10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1.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答案】A
【解析】
A项抢劫罪。《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甲在15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为抢劫罪,与17岁时犯罪数额合并承担刑事责任,此项正确。
B项考查受贿罪。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适用贿款的方式并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诈骗罪。丙使用诈骗手段骗取18万元,之后将第一次诈骗的6万元先行补偿,则丙需对第二次诈骗得来的12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不以最终获利数额来决定犯罪数额,此项错误。
D项考查盗窃罪和诈骗罪。丁在盗窃手机之后为了销赃而卖出的,其销赃行为为事后不可罚行为,丁只成立盗窃罪一罪,盗窃数额为1万元,此项错误。
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
A项还考查累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甲在假释期满前再犯新罪,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期限规定,不构成累犯,此项正确。
B项:第81条第2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不在此规定之列,可以假释,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C项:第81条第1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此项正确。
D项:丁不存在《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可以假释,此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应由商贩丙承担侵权责任
C.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D.学校与商贩均有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对发射国国民造成的损害,也适用该《责任公约》
C.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地球表面之外的地方对另一国或第三国的空间实体的损害,由发生过失的实体发射国单独或共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过失责任
D.发射国对本国非政府部门发射的实体造成的损害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B.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
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D.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B.王某多次利用所画人民币刻制印版制造假币,并在自己使用的同时,将人民币散发给其他村民盖房修路,村民们对王某十分感激。其后,王某制造假币一案被侦破。虽然村民屡次请愿,但王某依然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这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C.赵某欠孙某人民币100万元,并以某处房产作为抵押,到登记机关登记抵押权。一年后,赵某经营生意亏损。孙某经咨询律师,发现自己可以就抵押房产之价值优先受偿,故毫不担心。这体现了法的预测作用
D.吴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监狱接受改造期间,他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正当性。在狱中表现积极,获得减刑。这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8-29
- 2020-08-31
- 2020-09-18
- 2020-09-04
- 2020-09-05
- 2020-09-05
- 2020-09-05
- 2020-09-06
- 2020-08-31
- 2020-09-17
- 2020-09-09
- 2020-09-07
- 2020-09-11
- 2020-08-29
- 2020-09-05
- 2020-09-06
- 2020-09-18
- 2020-08-29
- 2020-08-30
- 2020-08-28
- 2020-09-05
- 2020-08-30
- 2020-09-02
- 2020-08-31
- 2020-09-03
- 2020-08-29
- 2020-09-06
- 2020-09-16
- 2020-09-05
- 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