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零基础备考2021年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发布时间:2021-01-14


零基础考生如何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样合理安排复习。小伙伴们是不是都很想知道呢!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了复习策略,一起来看看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书海无涯苦作舟。想过司考,也得做好吃苦的准备。所有的方法,只是拿来提升效率,减少弯路,增强信心,把握节奏与方向。根本还在于肯干。

司法考试每年一次,都说司法考试有“天下第一难”的称号。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自己的规范和标准。一直以来,法律行业从业者都给人以光鲜、神圣之感。有很多年过四十人甚至六七十岁的老翁都在司考这条战线上奋斗。这是基于法律行业的特殊性,只有取得了相关的认证,才能获得从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平均通过率只有8.75%。

到2017年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截至目前有96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前几年只有7%左右,这些年有所提高,也只是在10%-15%左右。

那么对零基础的同学如何有效的通过司法考试呢?快来看看。

第一步:

对于零基础同学,建议先听网上的免费教程(前期复习的时候,网上的免费教程有可能是前一年的)。很多APP里面都有免费教程的。这些免费教程虽然是后期处理过的,里面缺失了很多重要内容。但是,对于志在飘过拿证,不拿高分的同学,这些内容完全够了。初听建议不要快进,也不要倍速。就正常听。一天可以多听点内容,记不住也没有关系。

第二步:

通听了教程以后,开始尝试离开视频看书。练习题是分章节的真题练习卷。所以可以看完一个章节,然后做一个章节的练习题。可以养成这样的习惯就是,做练习题的时候,绝对不会打开教材。记不住的问题,用排除法,或者直接猜。然后自己批改章节练习题,把错题直接画个圆圈标注出来。

第三步:

真题套卷练习。司法考试是分卷一卷二卷三卷四的,除开卷四,其他三卷都是选择题。重点练习的也是前三卷。

第四步:

重点内容重新精读,形成系统的总结归纳体系。哪些是重点内容呢,刑法,民法,刑诉,民诉,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这几大板块,对比学习,会把书本里的这些内容反复阅读,然后用自己的话归纳总结成笔记。

第五步:

开倍速重听网上的免费教程。所有课程都没有错过。全部重新听了一遍。这时是因为自己下功夫总结过了,知道那些地方是重点,哪些地方还存在疑虑。同时,重新按卷一卷二考试内容的顺序听课程,能形成更系统化的认识。

第六步:

重做真题,重做打乱的真题。

第七步:

最好最后一个月的冲击!重点工作放在三个地方:背自己的总结;练习卷四的答题(卷四是简答题,尽量模仿参考答案的层次、考点与简洁度),当然在学习的时候最大的期许就是能够看懂书,会做题,做对题!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建议大家从了解法考知识框架开始,再通过练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相信大家一定会成功拿下司法考试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在离婚后,带着幼女李甲生活,后李某娶陈某,陈某本有一个儿子陈乙,甲乙成年以后,自愿提出结婚,则:()

A:可以结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B:不可以结婚
C:由婚姻登记部门决定
D: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可以结婚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甲乙不属任何一种情形,可以结婚,选D项。A项错在其理由。

秦某以虚构言论、合成图片的手段在网上传播多条“警察打人”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秦某认为自己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
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
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
答案:D
解析:
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低于自由价值,故A项错误。所谓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该案中,法官认定秦某的行为不涉及言论自由。换言之,本案中不存在自由与秩序价值的冲突,自然没有“运用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故B项错误。“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是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所进行的判断,而非“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故C项错误。言论自由属于人权之一。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属于应有权利的范畴,即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的“应有权利”只有法律确认为“法定权利”后才有实现的可能,故人权也是法律权利。故D项正确。

广州海珠海关以某企业涉嫌偷税为由冻结其银行存款。该企业不服起诉。本案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B: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C:广州海事法院
D: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广州海事法院
答案: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故海关处理的案件只能由中级法院管辖,故排除B项。《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海事法院是专门人民法院,其不能管辖行政案件。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曾专门发出《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办[2003]253号),该通知指出:“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海事等专门人民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亦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故排除C、D项。故本题应选A项。

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A.原告起诉被告
B.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5天死亡
C.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还债协议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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